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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調白酒必須註明 業內稱將淘汰一批中小酒企

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記者 謝振宇 發自成都用食用酒精生產酒但在配料表中不標註“食用酒精”,這一白酒業的“潛規則”或將消失。11月28日,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在官網發佈瞭 《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表示,“嚴格規范白酒標簽”。強調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明確標註食用酒精等成分或生產方法。《通知》還透露,“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昨日(12月2日),白酒行業專傢趙義祥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食用酒精標註規定的嚴格實施,將會影響到中低檔酒的銷售,可能會淘汰一些中小酒企,特別是小作坊式酒廠。”食用酒精鑒別技術有望推出使用食用酒精勾調被廣泛運用於白酒生產中,然而以前酒企在產品的相應標簽中並不明確標註 “食用酒精”,這被視為白酒業的一大潛規則。一位四川酒企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行業都是這樣,或怕引起消費者敏感,中低端酒大多是液態法或固液法白酒,但並不標註使用食用酒精。”上述《通知》要求全國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中就強調,企業要按照相應法規“標註白酒標識”。“不準將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標註為固態法白酒。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液態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註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註原料為高粱、小麥等。以固態法白酒(不低於30%)、食用酒精等勾調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註使用的液態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內容,不能僅標註為高粱、小麥等。”《通知》稱。“食用酒精的標註,對中低檔白酒的影響會比較大,因為一旦標準嚴格執行,可能會導致消費者的購買積極性減弱。雖然食用酒精本身沒有問題,也是糧食釀造的,但消費者對食用酒精還是比較忌諱。”趙義祥指出,新規再次強調食用酒精的標註,但施行效果如何“要看進一步的落地”,比如鑒別技術,以及法律、法規的完善。值得一提的是,關於食用酒精的鑒別技術或將推出。據 《新浪財經》11月中旬報道,中國酒業協會副秘書長宋書玉在一次內部交流會上表示,酒精和食品添加劑鑒別技術即將推出。“有瞭科學的檢測技術,誰要是不把添加劑包括酒精標註出來,就把誰揪出來。”標準提高加劇行業洗牌上述《通知》還明確要求,不準生產標註 “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前述酒企人士對此表示,此前市場上打著“特供”等字樣的酒水產品並不在少數,其中部分出自名優白酒企業,但更多來自中小酒企,其意在提高銷量。“嚴格地說,這些酒隻能內部使用,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但很多都是走團購渠道。此外,有一些打著名酒旗號,實際上是假酒。”該人士指出,此次規定明確禁止生產,直接叫停“特供”類酒水的生產,將改善這一情況。塑化劑也成為重點監管對象之一。《通知》表示,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明確將控制塑化劑指標等新問題列入審查細則,從原輔料到生產過程全環節質量安全控制,提出瞭更嚴格的要求。“一旦發現成品中的塑化劑高於風險評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立即停產整頓,繼續排查原因,並向所在地食品監管部門報告。”在業內人士分析看來,新規的出臺以及進一步細則的後期執行,將加劇行業洗牌,更多中小酒企或面臨被淘汰。“新規的嚴格執行,提高門檻是好事情,減少食品安全隱患,對於行業是一大利好,但對於那些沒有品牌、采取低價策略的中小白酒企業或是打擊。”前述酒企人士認為。趙義祥認為,這或將擠垮一些中小酒企,“而後期具體細則的出臺和執行,對規范整個行業的生產帶來利好,標準的提高還會適度擠壓大酒廠的貼牌產品。”值得註意的是,《通知》提出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不能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和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必須依法關停,強制退出。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3-12-03/160227089嘉義縣個人信用貸款條件.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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